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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報訊 (記者林霞虹 通訊員陳雲飛、周澤鋒)廣東四會兩男子以玉器商行作掩飾,利用POS機為“客戶”非法套現,從中獲取手續費,兩年來套現金額高達1500多萬元。日前,犯罪嫌疑人李某明和廖某飛被肇慶市四會市檢察院提起公訴。
  據四會市檢察院呂燕芬檢察官介紹,家住四會市的李某明在當地開設了一間玉器商行,為了便於管理和結算,以商行的營業執照向銀行申領了一臺POS機。2012年初,李某明開始專營“信用卡套現”,通過虛構交易的方式向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,或者墊還信用卡透支款,從中賺取手續費。當年9月,李某明的老表廖某飛也合伙參與經營。
  去年3月,該商行的POS機因交易異常被銀行停用,但沒有受到進一步核查。李某明和廖某飛在原址重新註冊了一家玉器商行,又先後申領到3部POS機,繼續他們的非法經營,直到今年4月被抓獲。  (原標題:玉器商行不賣玉 POS機變提款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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